其他
欺压百姓,为祸乡里!南宁公开审理14人涉黑案
11月10日,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尹明春等14人涉黑案,其中,被告人共涉嫌犯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开设赌场罪,非法拘禁罪,敲诈勒索罪,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。
公诉机关指控,被告人尹明春从1996年开始混迹原横县云表镇一带。2009年,尹明春纠集多人,通过索要他人赌场干股、收取分红及大肆开设赌场抽头渔利、敲诈勒索、成立广汇中心放高利贷、非法转让、倒卖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。
此外,他们还通过贿赂、利诱等方式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充当“保护伞”。其组织实施的系列违法犯罪活动,严重危害当地群众,给正常社会管理、经营和生活秩序带来了极其恶劣影响。
从2009年至2018年,以尹明春为首的犯罪组织,共实施违法犯罪案件31起,导致1人重伤、3人轻伤、7人轻微伤。经查明,仅非法转让、倒卖土地使用权,在案证据证实非法获利的金额15565200元人民币。
公诉机关认为,尹明春等1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分别以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开设赌场罪,非法拘禁罪,敲诈勒索罪,故意伤害罪,故意毁坏财物罪,寻衅滋事罪,非法转让、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各自的刑事责任。
鉴于案情复杂、影响重大,庭审预计持续3天再择日宣判。
来源:南宁中院、《新闻在线》
大家都在看